花火NO.1(2023.1.3-1.8)

花火Initiative

每次看到别人做了一件让我心生艳羡或者心生满足的事,比如认真写了一篇读后感,比如画了一幅很有意义的回顾一年视觉笔记,比如记录了一些思想灵光和感悟,我都会想,真是太棒了,我也可以这么做。于是,我有过很多尝试,做手账、写文章、做演讲……(唯独没有拍视频),但没什么能够坚持一定频率地去做。好像看别人做了就像自己也做了一样,好像别人做到今天这个样子我也马上能做成一样。这就有点“断章取义”和“依样画葫芦”的味道了。

但是,我又确实想输出一点东西,无论是分享的满足感,还是记录和梳理自己的所做所感所思,抑或通过输出倒逼自己输入,都不失为一件佳事。

我又确实很容易半途而废,所以就先从小小的尝试开始。先尝试连续一周每天记录一点东西,可以是读后感、生活中发生的事所引发的感受、思考等等。取名为《花火》,有点灵光乍现的意思。先暂时记录在“海鱼之家”上,如果网路不佳,就先暂时记录在手机备忘录或微信上。

——2023.1.3

今年的关键词

昨晚做了一个即兴演讲,题目是: You’ll face a big challenge, but you’ll get it done finally. 感谢出题的Jin,这个题目很切合我现在的情况。

我给自己今年的关键词是“Find my way”.去年是”Something new will be born”. 一些东西将会新生。确实,一部分的“自我”已经新生了,那么接下来就是要带着这个新的自我继续上路了。

之所以是这个关键词,是因为我隐隐感受到自己内心的一些焦急、不安,以及渴望和期待。正如在即兴演讲中提到的,过去10年,我尝试了不少东西,做社团(leadership、management)、做文化桥梁(语言、理解)、做研究(锻炼思维)、做公益项目(project management)、学习facilitation、学习法律、做实习律师……21年的9月,我纵身一跃,跃入一个我以前几乎完全不了解的行业,一个新世界在我面前展开……一年半后的今天,我即将执业,可是我内心仍然充满疑问:我真的要做一名律师吗?我想要把它作为我一生的职业吗?我带着疑问提交了实习考核材料。如果我什么也不做,那我将永远不知道这个答案。所以我还是需要前进,去做一些事,自己去发现那个答案。

在最近的一个心理练习中,我学到一个方法,就是把自己面临的困惑课题化。“Find my way”变成一个课题就是:如何可以找到自己在比较长的时间(比如10年)里都想要做的事?三问自己:1. 为了这个课题已经做了哪些事?2. 这些事对完成这项课题有哪些帮助?3.还可以做哪些事?

我尝试回答一下:

  1. 为了这个课题已经做了哪些事?

向内看:寻找自己对于做不同事情时的感受和态度,我能感受到心流状态的事情有什么特点;通过做测试和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总结我喜欢/擅长的职业环境和特点;

向外看: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和职业特点;了解其他我所感兴趣的行业(但较浅);关注法律市场和潜在的需求

  1. 这些事对完成这项课题有哪些帮助?

我总结出一些我喜欢的职业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帮我以后选择职业时避坑或提前有一个心理预期;了解一些法律岗位的市场行情

  1. 还可以做哪些事?

向内看:还可以多阅读一些探索自我和连接自我与职场的书籍、需要有质量的思考、与人深度连接和沟通(从牛人身上获取价值);仍然缺乏一种人生主人翁的意识(做“花火”就是提高人生主人翁意识的一种尝试,今天一想到要写“花火”我就很兴奋);

向外看:我对市场需求的了解还很肤浅,还可以主动去获取更多信息、链接更多资源,看一些行业分析报告。

把想法写下来,不用担心和在意写得是否完整和优质,想到了什么就写下来什么,慢慢地,脑子里的一团浆糊就会变得清晰起来。

——2023.1.4

我的自救之旅

昨天提到了一个我最近在做的心理练习,是“武志红心理”APP里的“自我和解练习室”。我觉得这个练习室里的练习对我很受用。一共四个阶段,我目前已经练习到了最后一个阶段。四阶段是先从认识自我滋养自我,再到看见自我和最后的回归自我。让我印象比较深的几个练习有绘画家谱图和家庭图像,挖掘家庭给我带来的正向的特点和能量。这是我以前可能朦朦胧胧有感觉但是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原来家庭给了我这么多的财富和资源。同时还有一段话也很滋养我:“我们……忽略了我们与原生家庭本就存在的最本质的连接是生命的来源,也是爱的来源。……当你与原爱连接,接受生命的礼物时,你才真正地和父母产生分离。这也是很有意思的地方,当你越是急于想要和他们分离,为此抗争、逆反、抱怨、逃离,反而越是会紧紧和他们连在一起。”这些练习运用了绘画、冥想、催眠、正念、表达性书写等方法一点点帮我了解自我、连接自我、打开自我,并释放自我。

如果每天都练习的话,大概半个月就可以完成练习,每天30分钟左右。

我从去年10月开始一段心理自救之旅,契机是国庆节回了一趟家,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意识到我必须采取一些行动来“自我拯救”,否则我极有可能把一些负面影响带到我未来的家庭中,这是我不愿看到的,这和我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有关。

因为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我可以感觉到自我的一部分正在新生,重获自由,并和世界重新连接。同时,我也认识到一件事,不要期待他人发生改变,否则就会丧失主动权;要想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那就先从自我开始改变。意识到这点后,也感觉轻松了不少,毕竟,让自己发生改变比让别人发生改变容易,至少更可控。

P.S.我有了一个新的计划,就是阅读梁慧星先生的《民法总论》。鉴于我经常半途而废,所以仍然从少做起:先尝试7天至少每天看20分钟。然后我会在每天的“花火”中记录一个让我印象深刻或有趣的点。今天的点是:“民法”这个词最初来自罗马法的市民法(ius civile),即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这也是为什么民法的英文是civil law。日本首先翻译出了“民法”这个词,中国的“民法”一词来自日本的翻译。

——2023.1.5

走出去

我在1月4日的“花火”里提到要“与人深度连接和沟通(从牛人身上获取价值)”,“可以主动去获取更多信息、链接更多资源”,这其实就是在强调“走出去”的重要性。今天有两件事更让我意识到了这件事。

一是和一位水产养殖专业出身的律师朋友交流,我之前也做过水产养殖提升项目,且是环境管理专业出身,所以他给我推了很多有关水环境治理及水产养殖相关的活动和项目,他也向我表露出想要多走访水产养殖企业的想法。他这个行为给我一个很大的触动和启发就是,还是要多走出去,多了解行业信息,即使不带很功利的目的,也要这么做。想到之前读到过一个律师朋友的故事,他刚独立执业那会儿,没事儿就往二手市场跑(他本身也喜欢二手物品),也不说自己是律师,就和别人聊天,聊到和别人建立起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关系。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当然,无论是否是律师,都有必要走出去,才能打开自己有限的认知,更加清晰地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定位。第二件事就是队友今天去公司面试了。下午这个面试完后他跟我说受到了一定打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觉得收获很大,因为他知道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这就是走出comfort zone的力量,主动迎接未知(甚至可能是“暴击”)才能避免被动暴击吧。

我为什么21年9月选择纵身一跃跳入“法律行业”这个“天坑”呢?原因之一大概也是想要走出自己的comfort zone,主动去迎接“暴击”吧。这样世界才能更广阔。

P.S.今天继续《民法总论》概述部分,直接上一张关于民法体系及与《民法典》之间的关系的思维导图吧:

——2023.1.6

Smell the Flowers

今天周六,写点轻松的吧~这两天广州又热起来了,白天穿毛衣都嫌热。下午带上野餐垫去草地上,“大”字型躺着感受微风,好不舒服。

因为太过于舒服,一般在家里做的心理练习也在草地上做了。等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终于想起来要看书了。

今天的《民法总论》: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民法,一方面,因为“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局限于狭小的范围,另一方面,政治专制主义导致缺乏产生个人自由、平等、权利、义务等观念的土壤,所以不具备现代民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中国民法,是清末从外国民法继受而来。

——2023.1.7

禅定时刻

闭上眼睛,耳边荡漾着静心的音乐,和自己做一个对话……

1.回顾:本周发生了什么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有怎样的启发?

经历了一些团队的争论、私下的讨论及自己的“吐槽”和再前进。从“我想改变你”到“从我出发,我可以做些什么来让现状变得更好”的想法转变,从“每次碰到类似的情况就不爽”到“我真正想做的事是什么?不能让每次的不爽成为我真正想做的事的阻碍”的模式转变,逐渐地,我在跳出原有的不爽和与对方的(假想的)纠缠,去真正触碰那个我想要到达的地方…

2.觉察:自己有什么变化?或者对自己有更深的认识吗?

好像一些固有的情绪和思维模式在软化。那天Jin问我在Elite真正想做的事是什么?我没多想就回答,我想要帮助他人成长,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也会成长。

我在反思我和父母之间的关系。真正离开他们最好的方式是带着爱与尊重,接受他们赐予我的最宝贵的礼物——我的生命,从而开启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旅程。这也是对待他们、让他们获得成长的最好的方式。

我发现,relationship/love对我很重要,包括和父母的、和爱人的、和朋友的,以及和其他重要他人的(生活中遇到的可爱的、真诚的人儿)。因为当我闭上眼睛去想象最美好的生活时,是这样的画面——我和这些人儿在一起,彼此充满爱意而温馨地在一起,就像《寻梦环游记》里结尾的那样。

这些觉察对我找到自己的路很重要。

3.聚焦:下一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继续花火initiative和阅读《民法总论》,以及我有一些新的想阅读的东西,看看有没有时间安排上。

尝试寻找一下工作的乐趣(在工作中找到心流的状态)

作为协作者主持一场复盘&目标制定会议(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想复习运用协作者技能,以及希望这场会议对于团队和club能起到一些积极意义)

今日《民法总论》:《民法典》合同编第515条第1款存在习惯具有优先于法律的效力的情形。中国民法发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解释、习惯、指导性案例,虽无明文规定包含法理和学说,但仍存在其成为发源的情形。(结合实际,在写法律文书时,以及法院裁判文书中,也确实遇到法理解说和学理解释的情形,这和法考固化的答案不同。)

——2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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