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内的自然教育和它赋予人们的改变价值”系列文章的第二篇。第一篇为《漫谈国内自然教育大背景》。
什么是改变价值?我们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想想自然有什么价值?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一分为二地看,一是自然本身的价值(intrinsic value),二是我们从自然获取的价值,或称工具价值(instrumental value)。
不同流派的环境伦理(environmental ethics)对自然本身的价值这一说法是存在争议的。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和基于它的生态心理学(ecological psychology)认为自然本身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我们应当保护自然,保护生物和它们所在的生态环境,不是因为它们对我们人类有什么好处,而是因为它们本身有存在的权力,有其自身的价值。换句话说,自然的价值是独立于人类的。它倡导与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logy)相对的生态中心主义(ecocentrism)。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与人类毋庸置疑的重要性相比,整个生态圈甚至更为重要:更具包容性,更复杂,更完整,更具创造性,更美丽,更神秘,也更古老”(compared to the undoubted importance of the human part, the whole ecosphere is even more significant and consequential: more inclusive, more complex, more integrated, more creative, more beautiful, more mysterious, and older than time)(J. Stan Rowe,1994)。同时,深层生态学也认为,以人类价值或功利主义为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是近现代许多环境问题的根源。人类中心主义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也有很多不同的派别,但相同的一点是,该主义认为,自然的价值来源于它的功能,即对人的用处。比如一个概念叫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 services),就是把某个生态系统可以为人类带来的好处换算成经济价值,比如森林可以提供木材,也具有防止水土流失的功能,同时可以提供休闲旅游的去处等等,而这些功能都可以换算成经济价值。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可以帮助决策者更好地估算某片自然的经济价值,比如联合国有一个估算日本里山的生态系统服务的项目。
即便一些自然教育者更加认同深层生态学的“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却很难用实际的数据、明确的概念进行清晰地论述。Norton Bryan采取了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折衷点,即weak anthropocentrism(弱人类中心主义),发展了新的环境伦理流派“环境实用主义(environmental pragmatism)”。弱人类中心主义与传统的强人类中心主义区别是:1. 强人类中心主义强调满足人类个体感受到的偏好的价值,而弱人类中心主义在提及一些感受到的偏好同时,也会提及对考虑过的偏好起重要决定性作用的元素,因为弱人类中心主义意识到感受到的偏好未必是理性的。所谓感受到的偏好(felt preference)指人类个体能够被某些特定经历至少暂时满足的需求或欲望。比如,消费主义的盛行大体便来自于满足感受到的偏好。与感受到的偏好相对的是考虑过的偏好(considered preference),简单来说,就是人类个体表现出经过慎重考虑、与完整健全的世界观相一致的欲望或需求。完整健全的世界观是建立在对世界充分的了解之上的,包括通过科学理论和解读这些理论的形而上学的框架。2. 弱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重视为形成价值观提供基础的人类经历。因为弱人类中心主义不仅重视感受到的价值,也重视通过与自然物和在未被干扰之地的体验来形成更为理性的人类价值观,所以一定程度上环保主义者可以说价值在通过与自然的接触中形成了或被了解了。自然不仅只具备满足人类消费的固定价值,它同时也是教导人类价值观的老师,成为价值观形成的重要的灵感来源。从这里可以导出改变价值(transformative value)这个概念。
改变价值的概念是:一种能够为与更高理想一致而改变偏好的价值(Afeissa,2008)。值得注意的是,改变价值既不是一种工具价值,也不是一种内在价值。Norton认为上述两种价值并不能表达人类可以归因于自然的所有价值,因此,与其采取对自然的价值的二分法,他提出接受自然价值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自然的价值范围可以从来自消费主义社会的价值到审美的、精神的或其他类似的价值。
也可以用需求价值(demand value)来解释改变价值。进一步探索了生物多样性的改变价值的Sarkar将“根据个人偏好而形成的传统经济价值”称为需求价值,可以引入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这一经济学概念来衡量需求价值。改变价值就是某件事物改变其自身甚至相关事物的需求价值的能力(Newman et al., 2017)。Sarkar认为生物多样性具有改变价值,因为与其相遇可以改变我们对它的需求价值。也就是说,这样的相遇改变了我们偏好的内容,也影响了我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偏好而愿意支付的价格。打个比方,一个对热带雨林的命运漠不关心的人因为某些原因正置身于其中。他被热带雨林的多样和雄伟所震慑,因此他曾经的漠不关心转变成了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它的偏好。他回家后立即向大自然保护协会捐了款。生活中也有许多类似的例子。也许A对狼人杀游戏毫无兴趣,后来由于受到朋友邀请只能勉强答应去玩,但在玩的过程中感受到了推理和心理战的乐趣便爱上了玩狼人杀,甚至愿意为了玩狼人杀而去专门的场所付费玩耍。此时,狼人杀游戏就具有改变A对其的需求价值的改变价值。
然而,“改变价值”这个概念不是没有缺陷的。比如,“边界问题”。许多事物都可以改变我们的需求价值,比如宗教图像、艺术品、广告、甚至一片隐秘的草地。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方向性问题”。不是所有需求价值的改变都是积极的改变。比如,可能会有人因为沉溺于狼人杀而忘了本职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解释哪些改变是积极的、消极的或都不是。为避免“方向性问题”,Sarkar尝试用“系统的”改变价值来区别那些偶然发生的改变价值。Sarkar认为生物多样性具有系统的改变价值因为它是科学调查的对象,而科学对我们的需求价值具有深远的影响。当一些事物具有系统的改变价值时,我们就有义务去保护它。
对有很多与自然接触、从事自然教育的伙伴来说,从自身的经验出发,很容易说自然以及自然教育是具有改变价值的。曾经可能对路边的一花一草无动于衷的B,在经过一些系统的培训和接触自然后,像是发现了新世界一般,开始用新的目光看待周边的自然物。路边的花草都成了B眼中可爱的生灵,它们可以影响B的心情,甚至不经意间改变B的人生轨迹,比如B愿意在自然中心工作而放弃更高薪的工作机会(机会成本也可以被当作需求价值的一部分?)。B也愿意花钱去探索更广袤的自然世界。也就是说,B对自然和自然教育的需求价值逐渐发生了改变。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象的例子。下一篇文章,我会结合在云南在地自然教育中心做的案例调研来谈谈自然教育究竟可以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改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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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参考文献:
Norton, B. (1984). Environmental ethics and weak anthropocentrism. Environmental Ethics 6. pp. 131-148.
Afeissa, H. (2008). The transformative value of ecological pragmatis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work of Bryan G. Norton. Surveys and Perspectives Integrating Environment and Society 1. pp.73-79.
Newman, A.J., Varner, G., & Linquist, S. (2017). Chapter 5. Nature-based tourism and transformative value. Defending biodiversity: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th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73-192.
Morgan, J.G. (2007). Prioritizing the transformative value of biodiversity. Biology and Philosophy 22. pp. 627-632.